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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籃協處罰山西罰單正式出爐:賽區俱樂部各罰3萬 [打印本頁]

作者: win7    時間: 2012-3-14 08:13:30     標題: 籃協處罰山西罰單正式出爐:賽區俱樂部各罰3萬

    今天下午4點鐘,中國籃協將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對3月11日北京金隅男籃在太原賽區結束比賽後在賽場外遭受當地球迷圍堵,並被投擲雜物誤傷,被困1小時20分鐘的處罰結果。籃協給予山西賽區和俱樂部通道批評,核減俱樂部和賽區經費3萬元的處罰。

    今天的通氣會由籃管中心競賽部部長白喜林主持,北京首鋼男籃副總經理袁超和山西省體育局副局長李振生一同列席。

    籃協官方處罰稿件截圖

    3月11日,在山西隊主場與北京隊的半決賽第四場比賽結束後,北京隊9點46分離開賽場,但在賽場外卻遭受了幾百米不冷靜的球迷的圍堵,多名北京隊隊員在推搡中被投擲來的雜物砸傷,在登上大巴後,北京隊的大巴也多次遭到攻擊,甚至連風擋玻璃都被砸裂。一名球迷在騷亂過程中聲稱自己被馬布裏打傷,但是到目前為止仍沒有任何證據表面馬布裏曾動過手。

    籃協的處罰結果是:“在山西隊和北京隊的比賽中,山西隊22號外援突破,臨場裁判員認為這是正常防守,山西隊隊員和教練員不滿對裁判做出了指責,影響了球迷的情緒,球迷開始投擲雜物,一度造成了比賽中斷7分鐘。根據聯賽規則第78條規定,給予山西賽區和俱樂部通道批評,核減俱樂部和賽區經費3萬元的處罰。”

    會上要求雙方俱樂部整改,加強賽場秩序和比賽的安保工作,為保證比賽順利進行,將第五場比賽的時間調整到本周日進行。

    而對于比賽結束後山西球迷與北京球員發生的大規模身體接觸和擁堵大巴等事件,籃協並未作出相應的處罰.

    根據職業聯賽官方手冊的規定:

    第七十八條 賽季中,賽區首次出現觀眾向比賽場地投擲較多雜物,導致比賽中斷超過1分鐘的,給予賽區承辦單位、主隊俱樂部通報批評、核減聯賽經費各3萬元人民幣的處罰;累計再次違反的,處罰加倍;第三次發生的,責成主隊俱樂部更換主場,如無法及時更換主場,則改為客場進行直到主場更換完畢,主場改為客場所需的接待費用主隊俱樂部自理。

    第七十九條 賽季中,因受到處罰而被責成更換主場後,如再次發生觀眾投擲較多雜物致使比賽中斷超過1分鐘的,取消該俱樂部主場資格,將其剩余主場比賽全部改為客場舉行,客場接待費用俱樂部自理。

    第八十條 比賽中或賽後,安保措施不力,觀眾秩序失控,在體育館內外或客隊、裁判員下榻酒店,攻擊客隊及所有聯賽工作人員(如潑灑飲料、投擲雜物、肢體接觸、圍追堵截和打砸客隊及裁判員車輛等),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賽區通報批評、核減主隊俱樂部或賽區聯賽經費5-10萬元人民幣的處罰;情節嚴重者,責成主隊俱樂部更換主場,取消競賽承辦單位承辦資格。

    第八十一條 比賽館內發生嚴重事故(如火災、建築物倒塌、踩踏、群毆等)或造成人員傷亡的,給予競賽承辦單位和主隊俱樂部通報批評、核減聯賽經費5-10萬元人民幣、取消競賽承辦單位承辦資格、責成主隊俱樂部立即更換主場,並按司法程序追究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 經聯賽紀律委員會調查審議認定為一方或雙方消極比賽的,對消極比賽的俱樂部給予通報批評、核減俱樂部聯賽經費5-10萬元人民幣的處罰;情節惡劣者,取消比賽名次、停止該俱樂部參賽資格1-2年;給予指使或參與消極比賽的教練員或工作人員取消本賽季參賽資格的處罰,並取消當事教練員在中國籃協的注冊資格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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