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法官:你做了錯事,所以就要讓大家知道這樣做是很蠢的! [打印本頁]

作者: nightmare1984    時間: 2012-11-8 11:51:17     標題: 法官:你做了錯事,所以就要讓大家知道這樣做是很蠢的!

[youtube]HqyHv-niL5I[/youtube]
上個月,一部由32歲的Shena Hardin女士駕駛的Jeep Compass休旅車,因為不願遵守「當校車巴士在接送學生時、行經周邊車輛必須停下的規定」,而遭到警方的起訴!當時她繞過前車,快意的從人行道穿越後,立刻就被在旁邊的巡邏警察攔下!
本周一,克利夫蘭市地方法院Pinkey S. Carr法官,針對此違規做出了判決懲處:
1.吊扣駕照30天。
2.罰款250美元、約台幣7500元,以支付法院費用。
3.穿上一個標語牌,在下周二、及周三兩天(每天各一小時),站在規定的一個交叉路口,提醒其他駕駛注意!
而此標語牌上面是寫著 - 「只有白癡才會為了閃避校車而開上人行道!」(Only an idiot drives on the sidewalk to avoid a school bus.)
你同意這樣的處罰方式嗎?請在下面說說您的看法。

120010x1saorxhgzo.jpg

附件: [120010x1saorxhgzo.jpg] 120010x1saorxhgzo.jpg (2012-11-8 11:51:17, 0 Bytes) / 下載次數 0
http://forum.go2tutor.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cxNDg0fDQyY2JkY2Y4fDE3ODI5MTYzMDd8MHww
作者: runrunscooter    時間: 2012-11-8 13:14:35

樓主分享的好東西,我幫你宣傳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2-11-8 13:22:07

圍觀來了哦
作者: stk190    時間: 2012-11-8 13:23:58

好啊,謝樓主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2-11-8 13:27:37

哈哈 我支持你
作者: weltergf    時間: 2012-11-8 13:43:54

飯可以亂吃,話也可以亂說,但帖子不可以亂髮哦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2-11-8 14:04:46

要多久才能升級啊
作者: naturebeehk    時間: 2012-11-10 07:50:19

好人一個
作者: {誼}    時間: 2012-11-11 07:03:06

做一個,做好了,請看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2-11-12 08:03:28

我有家的感覺~~你知道嗎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forum.go2tutor.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