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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親身經歷》廿年前的一段送魂回家之路 [打印本頁]

作者: extra佬    時間: 2012-11-23 09:36:13     標題: 《親身經歷》廿年前的一段送魂回家之路

話說近廿年前,我是一名警員,在一個晚上的夜更,跟柏檔一起巡邏,忽遇一名少女要求護送回家{無論外表,談吐等都是一等一的正常少女}。本著職責兼並順路,便一起而行。



在舊式公屋{沒有電梯的}樓梯上,我和柏檔不期然打了個『招呼』,在準備到達『少女』家門前,我們快步越過『她』,並背著『她』的家口。在無聲無息{那些舊式鐵閂,不可能開門而無聲吧~}的情況下,『她』進門了!



{這裡還不是戲肉!}



第二個星期,我再巡經上址,門外放著一個錢筒,筒內燃點著長長的『白蠟燭』{大家也估到了吧}。一位女士正燒著香蠟,我上前問道:『太太,是否有位少女{大約形容一下上次的『少女』}跟你同住?』



太太感激地回道:『噢,你就係果個阿sir!』{嘩,真係雞毛都出埋呀,咩『果個』呀,我都唔識你!}



原來,那位『少女』在那天中午已遠去了,那個晚上『要回家』卻又不得門而入,所以請『我們護送』{內裡原由沒有深究}。而晚上『少女』托夢媽媽,說多謝『兩位阿sir』送『她』回來,所以我便是婦人囗中的『果個』了!



事情千真萬確,你不相信我也沒辦法!



從此,我對前世今生更深信不已了!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2-11-23 12:05:47

應該加分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2-11-23 12:30:51

這樣的貼子,不頂說不過去啊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2-11-23 12:39:28

飯可以亂吃,話也可以亂說,但帖子不可以亂髮哦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2-11-23 12:42:57

不錯 不錯  比我強多了
作者: LMFAO    時間: 2012-11-23 12:49:27

我該不會是最後一個頂的吧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2-11-23 13:43:34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2-11-24 18:57:54

經過你的指點 我還是沒找到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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