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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華財經創辦人或認罪涉$5000萬欺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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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雄獅
時間:
2013-1-25 02:06:18
標題:
新華財經創辦人或認罪涉$5000萬欺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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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25日訊】在東京掛牌上市、而大部分業務在中國的「新華財經公司」(Xinhua Finance Ltd.)創辦人芙蒂布希(Loretta Fredy Bush),日前被美國政府提控涉嫌策劃一樁規模達5,000萬美元的欺詐案。目前傳出芙蒂布希與美國當局達成一項答辯協議,可能同意認罪以減輕罪名。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政府指控芙蒂布希和兩位前董事合謀一系列未誠實申報的自行交易(self-dealing)並因此獲利5,000萬美元,且妨礙美國國稅局(IRS)行使法律授予的「合法職能」;此外,美國政府指控說,他們還篡改資產負債表以避免隱瞞的交易計入沖減。
瞭解訴訟程序的知情人士說,由於跨國調查新華財經案,給調查單位有關美國司法管轄權以及查閱相關記錄,帶來種種限制。
芙蒂布希在1999年創建了新華財經,隨後將其打造為一大型企業,吹噓為「中國領先的金融信息和媒體服務公司」。芙蒂布希與中共政府運營的新華通訊社旗下一個附屬機構展開合作,辦事處同新聞分社在全世界14個國都有,對新華財經起到了提振作用。
據該報導稱,芙蒂布希還創辦了在美國納斯達克(Nasdaq)上市的美國附屬企業「新華財經傳媒有限公司」(Xinhua Finance Media Ltd.),並吸引到了多位美國知名投資者,其中包括億萬富豪兼超市巨頭伯克爾(Ron Burkle)、私募股權投資公司Patriarch Partners的提爾頓(Lynn Tilton)。
但經種種問題曝光後,新華財經在2007年受到了國際媒體的檢驗,包括《華爾街日報》的報道。這些問題包括:有消息曝出牽扯此案的前董事一家證券公司曾被美國監管機構處罰﹔芙蒂布希曾支付81萬美元以便和解美國國稅局提出的稅務欺詐指控﹔外界質疑新華財經董事的獨立性。芙蒂布希和其他相關人否認有這些不當行為。
新華財經現名為新華控股(Xinhua Holdings Ltd.)。
(責任編輯:王樺)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1-25 06:02:35
支持一下吧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3-1-25 06:04:23
這個貼不錯!!!!!看了之後就要回復貼子,呵呵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3-1-25 06:06:43
原來這樣也可以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3-1-25 06:14:20
好看的程度,心照不宣
作者:
阿迅
時間:
2013-1-25 06:14:53
這個帖不錯!!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1-25 06:25:58
好帖子,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3-1-25 06:35:58
回覆一下,謝謝分享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1-25 06:44:46
呵呵,明白了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3-1-25 06:53:47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1-27 04:30:15
哈哈,頂你了哦.
作者:
{誼}
時間:
2013-1-28 08:13:24
這樣的貼子,不頂說不過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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