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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黃貫中被捕 [打印本頁]

作者: pious888    時間: 2013-1-30 12:33:46     標題: 黃貫中被捕

黃貫中被捕
黃貫中被捕 - 票站拍攝選票 黃貫中被捕

歌星黃貫中去年9月立法會選舉期間,涉嫌在投票站內拍攝選票,並放上微博公開,違反選舉條例。事隔逾3個月,警方昨晚正式公布,在大埔區拘捕一名涉嫌在立法會選舉投票站違法拍照的48歲黃姓男子。消息指出,黃貫中昨日主動到大埔警署助查,警方其後將他正式拘捕。

涉違選舉例 黃:了解後回應
黃貫中透過電話短訊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現正在開工,等他了解後回應。

消息透露,黃貫中將在票站拍攝的照片放上微博,被傳媒廣泛報道後,選舉事務處立即跟進,交警方調查。根據《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任何人如未獲准許,在投票站內拍照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警方表示,有關案件現由大埔警區重案組第三隊跟進,涉案男子獲保釋候查,將於2月底返署報到。
作者: skykingdom    時間: 2013-1-30 15:12:22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3-1-30 15:18:09

頂你一下,好貼要頂!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3-1-30 15:30:58

熱情分享好文章,看了都要來回覆
作者: ng015856    時間: 2013-1-30 15:32:41

認真回覆,賺取潛水值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3-1-30 15:43:33

哎 怎麼說那~~
作者: ^^SaSabb    時間: 2013-1-30 17:45:54

鑒定完畢.!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1-30 23:26:12

慢慢來,呵呵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3-1-31 02:29:27

我之所以能一直看,是因為我都常回覆
作者: frankyhui    時間: 2013-1-31 04:12:49

好奇心,我打開看看
作者: junhau    時間: 2013-1-31 07:46:55

一定要回貼,因為我是文明人哦
作者: 花家姐    時間: 2013-2-2 09:05:33

我起來了 哈哈 剛才迷了會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3-2-4 07:12:11

拿把椅子看表演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3-2-6 04:53:22

呵呵 哪天得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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