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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蘋果在美首吞敗 將與三星拚了 [打印本頁]

作者: 蒼血    時間: 2013-6-5 08:58:16     標題: 蘋果在美首吞敗 將與三星拚了

蘋果告輸三星電子,在美國的專利訴訟初嚐敗績,意味包括iPhone 4在內的蘋果部分舊款裝置將面臨美國進口禁令,同時這2家全球智慧手機龍頭的世紀官司和解前景將更顯黯淡。                               

據彭博報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官網昨天(4日)貼出公告發布上述裁定。受進口禁令影響的產品有蘋果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 AT&T US-T)、T-Mobile US Inc.與2家區域電信業者阿拉斯加州General Communication Inc.與德州CT Cube LP所製造的iPhone 4與iPad 2 3G等產品。

蘋果(Apple)與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為爭奪規模2939億美元的智慧手機市場,目前雙方的專利訴訟已高達數十起,並延燒4大洲,如今雙方均可以趾高氣揚地宣稱在美國的專利訴訟大有斬獲。

位於美國麻州的市場研究機構國際數據資訊(IDC)分析師史托費加(Will Stofega)表示,鑑於還有多起專利訴訟懸而未決,三星這回勝訴意味雙方將不會就此罷休。

史托費加表示:「如今雙方(蘋果與三星)均全力投入這場世紀官司。官司打到現在已賤招盡出。我不認為他們將敲定任何協議。有太多的事篤定會發生。雙方均坐擁巨額現金,並賺進大把鈔票,他們看來似乎不用擔心巨額的官司費用。」

ITC下達的進口禁令有待美國總統奧巴馬定奪,奧巴馬可基於公共政策立場推翻ITC裁定,只是鮮少發生這樣的事。在奧巴馬進行60天審查期間,蘋果可以繼續販售這些裝置。

華盛頓Bryan Cave LLP專利律師Lyle Vander Schaaf指出:「在歷史上,總統向來不干涉這類情事。這顯示ITC相當有膽識,無懼蘋果產品的炙手可熱,願意採取這些措施。」

去年加州法院陪審團裁定三星侵權,必須賠償蘋果10億美元,不過,這起官司發展迄今,10億美元的賠償已降至6億美元。(譯者:中央社趙蔚蘭)
作者: a_c_e06    時間: 2013-6-5 12:10:12

這貼子你會收藏嗎
作者: nh88    時間: 2013-6-5 12:18:20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6-5 12:21:01

長時間沒來看了 ~~
作者: kengtr    時間: 2013-6-5 12:41:53

太棒了!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6-5 12:42:01

這樣的貼子,不頂說不過去啊
作者: 段皇爺    時間: 2013-6-5 12:54:28

看起來不錯的樣子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3-6-5 12:58:02

不錯啊! 一個字牛啊!
作者: ~Muscle~    時間: 2013-6-5 13:05:45

有才的不在少數啊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6-5 13:07:19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6-5 13:12:42

都是那麼過來的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6-5 13:14:00

好貼子不多啊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6-5 13:32:51

加油啊!!!!頂哦!!!!!支持樓主,支持你~
作者: 正義西門慶    時間: 2013-6-5 13:36:48

回復一下
作者: michael.huang    時間: 2013-6-5 13:46:17

一個子 沒看懂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6-5 13:46:56

你還想說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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