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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荒謬!德國法院:維基百科要為出版內容負責 - 其他 [打印本頁]

作者: 晚安天使    時間: 2013-11-28 14:06:37     標題: 荒謬!德國法院:維基百科要為出版內容負責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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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media 基金會認為維基百科是自由知識的聚集地,不受傳統出版條款的約束。但德國斯圖加特地區法院可不這麼想。
根據剛剛頒佈的一項法案,斯圖加特高級地區法院決定,Wikimedia 基金會要對維基百科出版的內容負責。如果有人投訴某項條目,Wikimedia 基金會有必要介入審查,必要時甚至要刪除該條目。
「必須要對事實和觀點予以區分。事實是可確認的,而觀點只是觀點。」法院發言人斯特凡·舒勒( Stefan Schüler )在郵件中強調。
沒人希望維基百科因為此項法案而噤若寒蟬,甚至法院都表示,要求僅在存在爭論時才會生效。但問題是,爭論本身的裁定很複雜。對於一些劣跡斑斑的人來說,他們當然不願讓自己的骯髒歷史陳列在維基百科上,供大眾查閱。而此時,法案無疑會這些人提供便利。倘若此事發生,維基百科又該如何介入?很抱歉,法院的聲明中沒有提供答案。
這讓我想起美國國會提出 SOPA 法案后,英國《每日電訊報》專欄作者詹妮弗·李普曼(Jennifer Lipman)發表的一篇評論。她說與其完全譴責維基百科,我們似乎更應該關注如何區分哪些內容可以在網上確認,哪些不能。嚴肅的學術刊物當然不能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作為參考文獻,但對於普通大眾?我們一天也離不開維基百科——
「如果 SOPA 法案持續的話,它將自取其辱——因為如果沒有維基百科的話,很多人連 SOPA 具體是什麼都不知道。」
題圖來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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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go2tutor.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NDY3MjUyfDU3NWY2YWRhfDE3ODI4OTM4MjN8MHww
作者: {誼}    時間: 2013-11-28 17:59:37

分享的文章不錯看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3-11-28 18:02:14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3-11-28 18:02:33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3-11-28 18:06:54

這個好像在其他地方看過了
作者: alvinsiusiu    時間: 2013-11-28 18:11:54

終於看完了~~~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3-11-28 18:18:34

搶座位來了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11-28 18:26:09

好啊,,不錯、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11-28 18:38:52

呵呵 那就好好玩吧~~~~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3-11-28 18:39:54

我回不回呢 考慮再三 還是不回了吧 ^_^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3-11-28 18:39:56

頂頂更健康,越頂吃的越香。
作者: 牛奶陽光    時間: 2013-11-28 18:45:05

不錯,感謝樓主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3-11-28 19:06:24

好貼子不多啊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3-11-28 20:00:35

讀10年書,不然看樓主一篇帖子
作者: yan4327    時間: 2013-11-29 03:34:14

能告訴我去那邊分享的嗎?
作者: 北極蝦    時間: 2013-11-29 06:33:48

好 好帖 很好帖 確實好帖 少見的好帖
作者: mydear888    時間: 2013-11-29 11:39:10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3-11-30 08:44:07

樓主也是培訓師嗎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11-30 16:12:36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12-1 00:47:49

謝謝分享好帖子,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牙`蔚    時間: 2013-12-1 05:23:01

回個帖子支持一下!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12-1 11:09:20

貌似看過了
作者: plas_hoz    時間: 2013-12-2 06:51:24

昨晚多幾分鐘的準備,今天少幾小時的麻煩。  
作者: appson    時間: 2013-12-3 05:56:12

沒看過比樓主發的好帖
作者: 弒殺滅神    時間: 2013-12-3 10:54:52

天啊,這帖子不錯,竟然沒有人回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12-3 16:24:40

回覆,是讓樓主更有心去發帖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3-12-3 23:13:35

猛力的回覆,潛水值上上上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12-4 06:55:48

樓主的內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3-12-4 14:14:38

我是來收集資料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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