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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三星爭產 會長李健熙保住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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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pole
時間:
2014-2-7 17:53:29
標題:
三星爭產 會長李健熙保住遺產
南韓法院裁定,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Lee Kun Hee)能保有繼承父親而來的所有財產,維持先前的判決,同時也讓李健熙哥哥的爭產行動受挫。
根據彭博報導,首爾高等法院今天裁定李健熙之兄的抗告遭到駁回。
針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李健熙之兄李孟熙(Lee Maeng Hee)與其他4名家族成員未能證明應獲得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 )與三星生命保險公司(Samsung Life Insurance Co.)價值4.1兆韓元(38億美元)的股權,李孟熙於去年提請上訴。
今天的這項判決讓李孟熙的爭產主戰場僅剩下高院。
李孟熙委任律師車東倫(Cha Dong Eon,音譯)表示,李孟熙尚未決定是否將提請上訴。三星集團(Samsung Group )則謝絕置評這項裁定。
72歲的李健熙,其家族成員,包括他的兄長與姊姊李淑熙(Lee Sook Hee)於2012年2月展開這場豪門爭產大戰。這起爭產風波緣因三星集團創辦人李秉(吉吉)(Lee Byung Chul)1987年逝世後,並未留下遺囑。(譯者:中央社趙蔚蘭)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4-2-7 19:43:06
我這樣算沙發嗎?
作者:
easonchan
時間:
2014-2-7 19:43:33
應該加分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4-2-7 19:49:13
加油啊!偶一定會追隨你左右,偶堅定此貼必然會起到抛磚引玉的作用~
作者:
ILOVEU5
時間:
2014-2-7 19:49:27
第一次來這論壇..
作者:
k2a3i4
時間:
2014-2-7 19:51:26
哈哈,有意思~頂頂 ,繼續頂頂。繼續頂哦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2-7 20:10:53
好帖盡在尼伊達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4-2-7 20:18:50
想都不想,就支持一下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4-2-7 20:21:50
說的真有道理啊!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4-2-7 20:39:19
又看了一次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4-2-7 20:42:49
似曾相識的感覺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4-2-7 20:43:20
我分享一下囉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4-2-7 20:45:49
哈哈 我支持你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4-2-7 20:52:13
希望我回覆這一帖,能在前幾名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2-7 20:59:24
說的真有道理啊!
作者:
maverickhon
時間:
2014-2-7 21:10:29
呵呵 都沒人想我~~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4-2-7 21:26:57
生為地球人,就是愛看帖
作者:
底褲超人
時間:
2014-2-7 21:32:25
正好你開咯這樣的帖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4-2-7 23:41:38
拿分走人呵呵,樓下繼續!
作者:
[email protected]
時間:
2014-2-8 03:19:55
其實回帖算是一種沒德德,所以我快成聖人了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2-8 04:28:38
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
作者:
LMFAO
時間:
2014-2-8 05:12:23
原來這樣也可以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4-2-8 09:55:38
加油啊!!!!頂哦!!!!!
作者:
鬼谷先生
時間:
2014-2-8 20:07:53
誰能送我幾分啊
作者:
小妖怪
時間:
2014-2-9 05:42:57
圍觀來了哦
作者:
9394
時間:
2014-2-9 18:51:29
我這樣算沙發嗎?
作者:
尊貴的基佬
時間:
2014-2-14 09:28:03
強的很,竟然有這樣的文章
作者:
HOTSTUDIO阿蚊
時間:
2014-2-14 16:45:05
先占個位置,記錄這個好帖子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forum.go2tut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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