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討論區
標題:
了解券商造市規則 避免投資糾紛
[打印本頁]
作者:
westkln214
時間:
2014-5-20 07:51:59
標題:
了解券商造市規則 避免投資糾紛
投資人常覺得權證造市券商造市不合理,造成權益受損,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權證屬衍生性商品,了解造市規則、避免交易落差,可避免投資糾紛。
證交所指出,投資人認為造市不合理主要分為造市券商不報價、報價時買賣間價差過大及調整波動率3大類型。
其中,權證發行券商在發行一檔權證時,除在公開銷售說明書記載不報價時機,包括集中交易市場開盤後5分鐘內、權證理論價格低於 0.01元時、權證價格或標的價格漲停板時只報買進價格、權證價格或標的價格跌停板時只報賣出價格、發行證券商無法進行避險時、日常運用出現技術性問題時等狀況外,均需依規定報價。
為控管造市券商報價時買賣間價差,證交所也規範造市券商需自行訂定買賣間價差最大升降單位,目前均訂為10個升降單位,即造市商報價時買賣間價差在10個升降單位內均符合規定。
此外,為維持市場流動性,證交所現行規定造市券商報價時每筆委託數量至少為10張。
證交所指出,造市券商賣出權證時需買進標的股票避險,若標的股票波動大時,避險成本可能增加,例如標的股票屬股性活潑的小型股,當避險需求量大時,往往需以更高價格買進股票才能滿足避險需求,導致避險成本增加,造市券商為維持風險中立,調整波動率因應。
證交所強調,投資人若能事先了解權證特性及造市券商報價規則,可避免與造市券商發生不必要糾紛;證交所亦積極控管造市券商報價品質,除訂定「認購(售)權證流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外,亦訂定「認購(售)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報價系統異常處理要點」,保障投資人權益。
作者:
太陽穴
時間:
2014-5-20 09:36:06
樓主good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4-5-20 09:42:49
這篇帖子,我還是第一次在這看到
作者:
chrity__summer
時間:
2014-5-20 10:13:22
真是有你的!
作者:
freegold
時間:
2014-5-20 10:39:01
圍觀來了哦
作者:
tracy10quTE~~
時間:
2014-5-20 11:32:57
加油啊!!!!頂哦!!!!!支持樓主,支持你~
作者:
tissss
時間:
2014-5-20 11:33:26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4-5-20 23:58:57
加油啊!!!!頂哦!!!!!
作者:
kinh9999
時間:
2014-5-21 04:06:51
加油!樓主,謝謝分享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4-5-24 05:06:57
分享的文章不錯看
作者:
andykom28
時間:
2014-5-25 06:13:49
回復一下
歡迎光臨 SAY討論區 (http://forum.go2tutor.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