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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50年代的冥婚相片 (有心理準備先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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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ssss
時間:
2012-5-10 05:55:41
標題:
50年代的冥婚相片 (有心理準備先好入)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 ... amp;oid=39380791811
為冥婚中的第一女主角:紙紮的新娘人偶,也穿婚紗,佩戴金飾,一如常人新娘
早期臺灣的習俗認為,隻要男女雙方訂瞭婚,婚姻關係即告成立,因此若女方先往生,男方
必須娶入女方神主牌。但若男方先往生,則完全依女方之自由意志,可選擇嫁入男方「守活
寡」或另選對象,任何人不得幹涉。所以稱其為第一女主角,是這項婚姻中,另有一位姊妹
一起陪嫁給同一位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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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右為新郎,中是第一新娘人偶,左邊是第二新娘(活人,是往生新娘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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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新娘抵達夫傢
臺灣冥婚的習俗上,雖然姊妹同嫁一夫,但死者為大,算「正室」,活人不論是姊妹或先過
門者,一律算「側室」,所以「冥妻」先下車。但戶口登記則以生者為限。圖為冥婚新娘由
「好命人」請下轎車,並且和真人的新娘一樣,要用米篩遮陽。「冥婚」有二種情形:一種
是迎娶因故突然去世的戀人;一種是自幼(10歲左右) 病逝的女孩,到瞭適婚年齡,托夢要求傢人,代為尋覓歸宿。冥婚有娶「神主牌」,也有娶
「紙身」的。本圖屬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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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冥婚新娘在媒人婆攙扶下與新郞祭拜祖先
按照以往臺灣的習俗,若不為已屆婚齡而未婚之亡女舉行婚禮,該亡女為瞭「討嗣」,會給
傢中帶來不祥。但因冥婚的花費,實不下於活人的婚禮,因此貧苦人傢,也就順其自然,隻
有中上人傢才會辦理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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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圖左椅上安放的(紙身)人偶可知為冥婚
冥婚有兩種,其一為相戀的情人,女方突然因故去世,男方基於情義將其迎娶回傢,當做活
人一樣看待;另一為女孩 10歲之後病逝,等女孩長到適婚年齡(通常為14歲),托夢傢人為其尋覓歸宿。男方不
論先娶或後娶「亡新娘」的「神主牌」和「紙身」(以紙糊成,約三尺高,內著桃紅色天鵝
絨衣裙,外披白紗結婚禮服,足登高跟皮鞋,臉部上粧),在習俗的名義上,死者為大,是
正室。但娶瞭亡新娘之後,男方還能再娶活新娘。所以無財力娶妻的男人都願娶神主牌,先
賺一筆錢作聘金,以利『再婚』。
respect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2-5-10 07:17:54
今天沒事來逛逛,看了一下,感覺相當的不錯。
作者:
lreneMOON
時間:
2012-5-10 07:17:54
一樓的位置好啊..
作者:
現實999
時間:
2012-5-12 17:00:58
老闆付我錢,我上班到尼伊達回帖子
作者:
jackjack99
時間:
2012-5-12 17:00:58
我起來了 哈哈 剛才迷了會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2-5-14 05:44:59
有才的不在少數啊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2-5-14 05:44:59
我打不開,請問有設定許可權嗎
作者:
前程
時間:
2012-5-14 05:44:59
不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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