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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投保:促馬志玲價金返還元大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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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流水小樽
時間:
2014-7-1 00:21:38
標題:
台投保:促馬志玲價金返還元大證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夫婦被控背信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有罪定讞;投保中心表示,兩人轉嫁虧損給元大寶來證券的價金,將可望加速返還給元大寶來證券。
2004年聯合投信旗下債券基金因投資結構債,出現虧損,引發基金投資人贖回潮;為避免基金投資人恐慌,造成系統風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各家投信公司,只要旗下債券基金持有高風險結構債均須出清。
判決指出,元大投信旗下基金原持有結構債面額達新台幣276億元,發現若自行吸收,將導致逾10億元虧損。
因此,馬志玲等人透過他人,以提供不實資訊給鑑價公司、欺騙獨立董事等方式,轉移股權,將家族持有股權「倒貨」給杜麗莊掌控的元京證(現為元大寶來證券),造成元京證損失上億元。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表示,馬志玲夫婦被控背信罪,轉嫁投資虧損新台幣4億至5億元給元大證券;投保中心已以代表訴訟方式,代元大寶來證券向馬志玲夫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投保中心強調,馬志玲夫婦涉背信罪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但民事部分仍繫屬高院民事庭,預定7月再度開庭。因刑事判決確定,將有助民事訴訟審理速度,促使兩人將轉嫁給元大寶來證券的虧損價金,加速返還給元大寶來證券。
作者:
十兵衛
時間:
2014-7-1 01:48:00
有才的不在少數啊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4-7-1 01:49:45
這帖子勢必造成迴響
作者:
切雞飯
時間:
2014-7-1 02:07:53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作者:
Tung8887
時間:
2014-7-1 02:26:31
支持一下
作者:
xdxd125
時間:
2014-7-1 03:02:41
希望大家都有好運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4-7-1 03:15:52
看貼回復是好習慣
作者:
Derek_Me
時間:
2014-7-1 21:48:58
頂你一下.
作者:
fifidodo3
時間:
2014-7-2 13:17:30
感謝樓主
作者:
傻QQ
時間:
2014-7-6 10:12:12
自己知道了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4-7-7 16:23:53
就為賺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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