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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食物中毒和安全 [打印本頁]

作者: bobodragon2001    時間: 2012-5-10 11:44:40     標題: 食物中毒和安全

食物中毒是甚麼? 食物中毒是指因吃瞭不潔或有毒的食物而引致的急性疾病,其癥狀通常在進食後一至三十六小時內發生。患者一般的癥狀是腹瀉和嘔吐。如果病情嚴重,食物中毒是可導致死亡的。食物中毒可分為化學性和細菌性兩種。後者在香港較為普遍。由於在外觀上很難分辨食物是否已沾上細菌,故此人們很多時會吃瞭一些有問題的食物而不自知,因而患上細菌性食物中毒。




細菌性食物中毒 基本上,凡含有大量細菌或毒素的食物都可引致食物中毒。一般的情況下,預先烹調好的食物在未食用之前沒有得到適當的保護而沾上瞭細菌(例如被不潔的手、器皿、蒼蠅、老鼠和塵埃等污染)。跟著,那些食物被放在一個危險溫度範圍(攝氏4至63度)貯存,使附於食物上之細菌有時間在合適的溫度內迅速繁殖或產生毒素,而於短時間內使食物變成有毒。




進食前

  要用洗手液和流動的水喉下洗手至少10秒
  要把餐具清洗乾淨




食物烹調

  煮食時要穿上清潔的衣服,並掛上圍裙。
  當處理食物前及處理生肉、魚類及禽鳥後,應使用溫暖的肥皂水洗手。
  用橡皮圈或髮網把頭髮紮起。
  若在食物工場工作,必須用帽子把頭髮蓋上。




食物保存

  熱食應該保存於60°C以上的地方,而冷食應保存於4°C以下的地方。任何食物都不宜在4-60°C的環境下逗留超過兩小時。
  不論是肉食、水果或蔬菜,在處理前都應該徹底清洗,以清除附在表面的細菌、農藥或防腐劑。
  未熟及已熟的食物,應使用不同的砧板及刀具。切勿使用同一套刀具及砧板,以避免交叉感染。
  生肉應該與熟肉放在不同的地方貯存,切勿把生肉和熟肉放在一起。
  砧板及刀具在處理過生肉之後,在再用前都必須清潔。
  在食物工場煮熱肉類時,需使用即時電子溫度計量店肉類的內部溫度,以確保食物得以完全熟透。
  在食物工場工作的工人,都應該確保身體健康,以免在處理食物時透過呼吸或飛沬把細菌傳染到食物上






要注意個人衛生,記得 洗手 洗手 洗手.........
作者: 豪鬼AKUMA    時間: 2012-5-13 20:27:22

頂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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