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航:
- 汽車是怎麼變成殺人機器的?(一)
- 汽車是怎麼變成殺人機器的?(二)
- 汽車是怎麼變成殺人機器的?(三)
- 汽車是怎麼變成殺人機器的?(四)
【核心提示】
「紐約市加寬了單車道,機動車道寬度減少2.5米。如此重新分配了汽車、行人和單車的道路空間之後,交通事故發生率大幅降低。新的道路設計意味着行人過馬路的時候,安全區域增大了2.5米。司機開車會慢一點,因為車道窄了,他會更注意到自己離其他車輛更近了,所以超速的比率與過去相比明顯降了下來。所有這些改變帶來了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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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1937年的海報說明很早以前酒駕就被認為是危險的,但魯莽駕駛從未被視為非法行為。
雖然美國人很熟悉反酒駕運動,但是因酒駕導致的嚴重交通事故只佔到所有交通的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都是由常規的人為失誤造成。調查也顯示,危險駕駛或魯莽駕駛(reckless driving)的司機只要沒喝酒,通常就不會被警察審訊,即使他們犯了明顯的錯誤。過去5年間,紐約市不到1%的造成事故的司機收到了粗心駕駛(careless driving)的罰單。在美國的多數州,酒駕也屬於疏忽駕駛(negligent driving)的一種,它與危險駕駛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有別,但對行人造成的傷害並沒有什麼區別。
越來越多的受害者和他們的親人試圖讓世人明白,粗心駕駛和酒駕一樣應該受到懲罰,但這種文化的轉變是司機不願意接受的。跟以往的汽車安全運動一樣,這些來自基層的努力正在推動政府通過立法防止司機魯莽駕駛行為,包括設立受到瑞典Vision Zero(零傷亡願景)運動啟發的法律。1997年開始執行Vision Zero旨在通過努力結束所有行人死亡和重傷。最近,紐約、芝加哥和舊金山也提出了在10年內消除交通事故死亡的目標。一些州政府也採取其他舉措,包括「弱勢群體法律」,核心是誰的殺傷力越強,誰的責任就越大——例如汽車比單車責任大,單車對比行人責任大。
Fried說,大部分人知道操控方向盤的危險,但習慣性地分享這些風險,而不是為自己危險駕駛行為負起責任來。「我們都駕車,都知道超速一點點或者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一下車,都不會引來罰單。我們傾向於把自己的責任推脫掉——「反正也沒犯法」和「反正汽車上了保險」,從而共同分享危險駕駛的損失。」
這張黑色政治漫畫來自1907年的Puck頑童雜誌,含義是超速駕車者正在追逐死神。
隨着城市試圖通過重建街道,更好地滿足公共交通、單車和行人的需求,撤銷多年來以汽車發展為導向的方針。享受了多年福利的汽車產業不幹了,激烈反對這種政策變化。「對街道進行重建,增寬單車道之所以掀起如此大的反響,實際上跟1920年代汽車出現時行人的態度一樣。」Fried說,「人性天然趨向於維持現狀。然而,我認為今天的改變比80年前的改變更有價值,人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是一致的,只是不願意輕易改變。」
然而,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多數年輕人更喜歡生活在人群密集的、適合步行的居民區,在考慮交通方式時比上一代人更願意考慮到對環境的影響。不過,儘管清晰的證據表明私家車對我們的健康和環境都有傷害,但是大部分年長的美國人依然堅持私家車出行。部分原因是他們對於變化的自然抗拒,但更重要的是年長的司機沒有更多可靠的交通替代方式,特別是在郊區和公共交通不發達的城市。
「吸煙不是必須的,」Sleet說,「但人們上班必須用車。我們的任務是設法讓每段路都是安全的。我們一定可以減少對機動車的依賴,前提是我們能提供更好的出行替代方案。」
20世紀20年代后,對汽車暴力的血型描述在美國幾近消失。但在歐洲一直存在,這是一張來自1930年代德國的道路安全海報。
Fried說,跟禁煙和防治艾滋病運動不同,政府不能直接推動人們改變自己的行為。「政府不可能站出來說駕車是不對的,或者要求人們都去坐公交或者騎單車。沒有人想被視為反對汽車者,所以他們傳達的信息只是為了為了提高安全性而重建街道。我覺得,總的來說,這已經是不錯的選擇。」
「重新分配了汽車、行人和單車的道路空間之後,紐約市交通事故發生率大幅降低,」Fried說,「紐約市加寬了單車道,機動車道寬度減少了8英尺(2.5米)。這意味着行人過馬路的時候,安全區域增大了2.5米。司機開車會慢一點,因為車道窄了,他會更注意到自己離其他車輛更近了,所以超速的比率與過去相比明顯降了下來。所有這些改變帶來了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就像1920年代,這些道路基礎設施改變真的讓人們對道路交通行為方式有了新的認識。「雖然汽車是最終贏家,但這場從20世紀初開始的道路權之爭從未徹底結束。街道就像被佔領的領土,行人天然就會有抵抗行為。總是有一些行人覺得‘去你媽的,老子憑什麼不能過馬路’。」諾頓說。
「2014年了,人們應該明白,道路之爭不是改變交通法規或者添加標誌或者在人行道上劃線就能解決的」,諾頓繼續說,「真正的戰爭是人們的意識,就是道路在人們心裡是個什麼東西。單車愛好者有一個出色的標語——我們就是交通(We are traffic)——它揭示了一個事實,某種程度上說,我們認為騎單車或者步行就不是道路交通方式,甚至是對交通的阻礙。如果想找到汽車的替代品,首先要跨越這一層障礙,意識到道路為的是出行,既不屬於輪子,也不屬於鞋子。」(全文完)
【譯註】
過去100年來,汽車的出現改變了我們的日常生活。
只有了解了過去的變化是如何發生的,才有可能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