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香港時間4月2日消息,美國聯邦法官理查德‧珀斯納(Richard Possner)上週四採納了 Apple 對7,479,949號美國專利的部分範圍界定。雖然並未就此認定摩托羅拉(微博)流動侵犯 Apple 專利,但的確對 Apple 更為有利。
範圍界定(claim construction)在美國專利訴訟中非常普遍,法官會對涉案專利的措辭進行仔細分析,以便確定專利的真正適用範圍。被告通常會努力縮小專利的適用範圍,以期獲得有利判決,而專利所有者的做法則剛好相反。
本案涉及的專利涵蓋一項多維滾屏操作,簡而言之,當用戶在螢幕上以一定角度向上或向下滑動手指,而沒有呈現完美的垂直角度時,系統仍然可以將其識別為完美的垂直滑動,避免水平滾屏。
摩托羅拉則希望法院將該專利的適用範圍界定為手指滑動角度在27度以內,但 Apple 則不希望對此施加任何角度限制。珀斯納法官最終採納了 Apple 的觀點。
儘管這一決定非常重要,但現在就認為摩托羅拉流動會敗訴還為時尚早,珀斯納並未對侵權行為做出判決。不僅如此,擴大專利適用範圍有時也會適得其反:專利適用範圍越廣,被告就越容易找到專利無效的証據。例如,摩托羅拉流動早在 Apple 申請該專利前就已經部署了這類技術,這可能對 Apple 不利。(書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