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STUDIO阿蚊 發表於 2012-5-10 02:33:04

三不政策斷送感情

多年前,曾有某名人提出感情的三不政策。依稀記得他的三不政策是: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他有過好些女人,生過好些孩子,捲出過一些感情上的風波。由於他在感情上採取消極政策,所以似乎也沒有被自己的博愛太困擾過。


不久前,看到瞭一個例子,一個女人的三不政策。這個女人結婚20多年,一結婚時就很精明的跟婆婆討回賓客送的禮金和金飾。婚後生瞭兩個孩子,在婆媳問題越演越烈之下,丈夫隻好讓老婆小孩搬到另外的地方,自己兩處奔波照顧。每年過年最為尷尬,老公求瞭半天,她就是不願意回去跟婆婆吃年夜飯。


不付出不挽回不離婚
臺灣婆媳勢同水火的狀況還滿常發生。但這位太太比較離譜,她在傢中也不願有任何一點付出,從未做過傢事,也沒做過菜給孩子吃。20年來,她用的是不付出、不挽回、不離婚來面對婚姻。丈夫向法院要求判決離婚時,連子女都出來作證,不反對父母趕快結束沒有愛的生活。雖然她在婚姻中沒有過錯,老公最後還是取得勝訴。對於一個已經沒有愛的婚姻而言,離婚隻是名義上的問題。婦人再也沒有義務去陪她不喜歡的婆婆吃年夜飯,也是一種解脫吧。
婦人最大的錯是:雖然沒做過錯事,但也沒做過什麼好事。用自私求自保,用冷漠來抗議,長久以來,在親人眼中變成一個不具溫度的冰人。斷送的不隻感情,還有自己的人生。
這個女人的例子很極端,卻發人深醒:社會上多的是用類似消極政策來對待感情的人。憎惡自己的婚姻,隻用冷漠與頑固來造成更大對立,卻不肯用一點點溫暖的心來解決問題,或狠下一點心來解決困境。耽誤幾十年,誤人誤己又傷害子女。

weltergf 發表於 2012-5-13 15:39:01

真是天底下好事多多

juny0385 發表於 2012-5-13 15: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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