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STUDIO阿蚊 發表於 2012-5-10 06:49:01

失戀了,該不該自責? 轉自蔡康永的部落格...

轉自:蔡康永的部落格...

最近一直徘徊在自責的..情境中...<div class="quote"><h5>引用:</h5><blockquote>失戀瞭,一定要自責。

  如果顧客根本沒走進你的店,那可以不怪你;如果顧客進瞭你的店,但沒有買東西,那勉強可

以不怪你;

但顧客買瞭你的東西,卻拿來當面退還給你,或者悄悄的丟棄瞭
,那還能不怪你嗎?

嗯.....可是啊......
  

失戀瞭,請不要自責。

不是你的手藝不好,是對方吃完瞭。顧客把菜吃完瞭才走,大廚是應該高興的,是沒有理由

自責的。

但......

還是應該自責。

顧客雖然把菜吃完瞭才走,但再也不上門來瞭,如此,大廚怎能不自責?!

嗯.....可是啊......


還是不應該自責。
你怎麼知道他再也不上門?也許他後來再找上門,你自己卻早已跳槽到別傢餐廳瞭呢?</blockquote>

Some1 發表於 2012-5-13 06:12:50

知道了 不錯~~~  

oh~my~gag 發表於 2012-5-13 06:12:50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誼} 發表於 2012-5-13 06:12:50

沒人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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