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了,該不該自責? 轉自蔡康永的部落格...
轉自:蔡康永的部落格...最近一直徘徊在自責的..情境中...<div class="quote"><h5>引用:</h5><blockquote>失戀瞭,一定要自責。
如果顧客根本沒走進你的店,那可以不怪你;如果顧客進瞭你的店,但沒有買東西,那勉強可
以不怪你;
但顧客買瞭你的東西,卻拿來當面退還給你,或者悄悄的丟棄瞭
,那還能不怪你嗎?
嗯.....可是啊......
失戀瞭,請不要自責。
不是你的手藝不好,是對方吃完瞭。顧客把菜吃完瞭才走,大廚是應該高興的,是沒有理由
自責的。
但......
還是應該自責。
顧客雖然把菜吃完瞭才走,但再也不上門來瞭,如此,大廚怎能不自責?!
嗯.....可是啊......
還是不應該自責。
你怎麼知道他再也不上門?也許他後來再找上門,你自己卻早已跳槽到別傢餐廳瞭呢?</blockquote> 知道了 不錯~~~ 回貼賺學識,不錯了 沒人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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