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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Pencil:可能是最好用的iPad電容觸控筆 [打印本頁]

作者: 果醬愛好者    時間: 2013-11-20 14:43:33     標題: Pencil:可能是最好用的iPad電容觸控筆

  有沒有試過在iPad上使用過觸控筆?普通觸控筆產品的工作原理可以說非常簡單,就是純粹將筆頭模擬成人的手指,作業的精密性與靈活度自然無法與真正的筆相提並論。  
  在介紹多點觸摸技術的時候,喬布斯曾表示痛恨觸控筆,他認為最好的觸摸筆上帝已經給予我們了,就是我們的手指。

  不過由Fifty Three設計的Pencil,可能帶來點不一樣。   
  在今年初團隊獲得1500萬美元風投後,Pencil,作為Fifty Three踏入硬件領域的首件作品,彷彿就是對Paper的最美妙呼應。  
  既然它是一支“鉛筆”,你儘管可以放心把手放在iPad上書寫——就像在你的草稿繪本上一樣,不用擔心手靠在觸摸屏上出現誤操作。要知道,這可解決了許多觸控筆的老大難問題。  
  物如其名,當你用Pencil作業時,手誤了也沒關係,翻轉到筆的另一端的“橡皮擦”,將不滿意的地方擦掉。  
  以上這些讓人期待的特性,得益於Pencil的內部構造:它內置了藍牙4.0 BLE低功耗技術,本體上你找不到所謂的開關,簡單到拿起即用,而且能保持一個月續航。充電也非常簡單,無需數據線,你只需找到一個USB口。  
  不僅如此,Pencil與iPad的配對也非常簡單,你只需要將Pencil的筆尖停留在Paper界面中的感應區數秒,你的“鉛筆” 和“繪畫本”即成一對。Pencil內置動作感應,因此它能永遠感知到你在使用Pencil的筆尖,還是橡皮。  
  當然,軟硬件的無縫配合才能製造最好的體驗。經過配對,Paper能自動識別屏幕上的觸摸到底是來自於Pencil,還是用戶的手。因此即使你如一般的書寫一樣——手自然地放在紙(iPad)上——依然不會影響觸控筆的靈敏表現。  
  一切回歸到產品主旨:Pencil讓iPad上的書寫體驗,媲美紙和筆。  
  在設計這款產品時,Fifty Three團隊對這款產品的期望是“Think with your hand(和你的手一起思考)”,從設計師的角度來看,雖然手指如喬布斯所說是人類最自如的觸控筆,但手指永遠取代不了嚴肅的書寫工具。  
  要手指像真正的筆一樣,將設計師創意中的每一個細節都一滴不漏表達出來,實在為難。就比如要繪製一組精密的機械儀器,相信這時手指不是最勝任的工具。   
  在觸摸屏上實現更多——就是Fifty Three設計Pencil的最初理念,設計出一款足夠好的觸控筆,為一切創意服務。它要足夠的擬物化——無論是Paper擬物化的界面,還是木質的筆身,讓用戶在iPad前手握Pencil,使用體驗如現實中的畫筆。  
  不過,Pencil的存在並不代表要另你的手指變得一無是處。Paper能同時分辨觸控筆和手指的差別,當你在一邊使用Pencil寫寫畫畫的時候,你另一隻手能充當顏色畫刷,充當調色板,兩者可以同時工作,互不干擾。效率只取決於你的功力。  
  Pencil的設計師,同樣是來自微軟的John Ikeda,在加入Fifty Three前他其中一份工作是幫助負責Xbox 360手柄的設計。他對Pencil的期望並不是成為平板上更好的“手指”:“Pencil做好鉛筆該做的事情,手指也有它獨特的用處,兩者應該是一個互補。”  
  價格?木質外殼版本60美元,鋁合金外殼版本便宜10美元,但後者不能像前者一樣通過磁力吸附在iPad上。美國加拿大地區將在2-3週內出貨,如果你能在12月11日前下訂,則能保證會在聖誕節前收到。支持所有Retina iPad與iPad mini。iPad 2和初代iPad?Sorry。
作者: kenneth_sweet    時間: 2013-11-20 16:02:12

頂你一下.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11-20 16:13:00

知道了 不錯~~~  
作者: xiao丸子    時間: 2013-11-20 16:16:27

為了潛水值,我回覆一下囉
作者: madbull_zxr750    時間: 2013-11-20 16:28:22

希望可以用些時間了~`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3-11-20 17:35:19

看或者不看,貼子就在這裡,不急不忙  
作者: 盲搶鹽    時間: 2013-11-20 20:11:30

哈哈,看的人少,回一下
作者: tn52003    時間: 2013-11-20 20:57:41

回復一下
作者: 我不是傻鴨    時間: 2013-11-20 21:59:31

這貼?不回都不行啊
作者: cb_reptile    時間: 2013-11-21 01:27:41

一樓的位置好啊..
作者: jennyjellyfish    時間: 2013-11-21 04:06:00

有一天醒來,我的電腦就看到尼伊達論壇了
作者: HO0907    時間: 2013-11-21 05:10:31

看來這一帖沒有多少人回喔
作者: svcscgba    時間: 2013-11-21 07:02:35

今天我這邊開啟帖子速度有點慢
作者: LMFAO    時間: 2013-11-21 08:40:46

3q for 分享
作者: Essi    時間: 2013-11-21 16:42:43

我好想升級
作者: katchan0481    時間: 2013-11-22 04:40:29

幫你回覆一下
作者: hkgordan    時間: 2013-11-22 06:50:36

對不起,我走錯地方了,呵呵
作者: mic167    時間: 2013-11-22 09:25:12

默默的看完,安靜的回覆
作者: vol1210    時間: 2013-11-23 08:28:57

我有家的感覺~~你知道嗎  
作者: tamyc002    時間: 2013-11-23 18:57:42

先回覆一下,閃人
作者: 鳥不起點算    時間: 2013-11-24 05:45:33

初來乍到,請多多關照。。。嘿嘿,回個帖表明我來過。
作者: hillmen    時間: 2013-11-24 18:59:05

你喜歡貼子還是發貼子的人
作者: coffyma    時間: 2013-11-26 02:04:43

說的真有道理啊!
作者: ccseeker2012    時間: 2013-11-26 09:37:41

厲害!強~~~~沒的說了!  
作者: 砵仔糕    時間: 2013-11-26 17:50:30

拿把椅子看表演
作者: skykingdom    時間: 2013-11-27 05:42:27

不怎麼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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