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馬上註冊  |  找回密碼

SAY討論區

查看: 662|回復: 0

為什麼要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查? [複製鏈接]

Rank: 7Rank: 7Rank: 7

好友
0
帖子
4697
積分
9363
最後登錄
2018-7-25
在線時間
0 小時
發表於 2012-9-5 13:56:10 |顯示全部樓層
  在我國6000餘萬名殘疾人中,近半數是聽力殘疾的聾啞人,其中有200萬是聾兒,7歲以下的全聾兒童約有80萬,聽力損傷發病率達6‰,每年新增人數在3萬~5萬。
       目前我國對所有新生兒都要用耳聲發射的方法進行聽力篩查,一般是在出生後2-3天的時候做。由於早產兒發育不成熟,有的寶寶在出院前做聽力篩查未通過,則需要進一步復查,在生後42天體檢時進行復篩。當寶寶滿三個月時,有條件者應到當地兒童聽力診斷中心做聽力學評估,以便及早發現聽力障礙,及早幹預。 
        剛出生的小寶寶為什麼要進行聽力篩查?聽力障礙是一種常見的出生缺陷,在新生兒中雙側聽力障礙的發生率為0.1%—0.3%,隨著社會以及醫學水平的發展,引起聽力障礙的病因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其中因早產造成的聽力損傷不容忽視。而聽力篩查是早期發現新生兒聽力障礙的主要方法。
        洛陽市兒童聽力篩查診斷中心主任、耳鼻喉科副主任醫師胡書君說,據中美兩國聽力殘疾人口調查資料顯示:在我國6000餘萬名殘疾人中,近半數是聽力殘疾的聾啞人,其中有200萬是聾兒,7歲以下的全聾兒童約有80萬,聽力損傷發病率達6‰,每年新增人數在3萬~5萬。聽力殘疾人的康復已經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與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家庭幸福息息相關。聽力損傷如果得不到早期診斷及相應的康復治療,將使兒童成為聾啞兒童,這將嚴重影響兒童的智力等方面的發展,並對其將來的生活產生巨大的生理、心理和經濟問題。
  目前,對於感音神經性耳聾,如發現及時並在頭6個月內應用神經營養藥,40%的孩子能提高聽力。但由於小孩不會表達,特別是1歲半以內的孩子很難被發現,往往延誤了藥物治療時機。3歲以前是孩子語言中樞發育的關鍵時期,也是一個人學說話的最佳時間,如果一個兒童是先天性聾兒或在出生時有嚴重的聽力障礙,或者在嬰幼兒期有不同程度的聽力損傷,那麼這個兒童將不能得到正常的語言能力鍛煉,甚至一輩子都可能不會說話。同時,由於出生後的頭2年是兒童智力和情感發育的最重要時期,聽力損傷的兒童往往被誤診為弱智。
         在我國6000餘萬名殘疾人中,近半數是聽力殘疾的聾啞人,其中有200萬是聾兒,7歲以下的全聾兒童約有80萬,聽力損傷發病率達6‰,每年新增人數在3萬~5萬。

  長期以來,耳聾一直是醫生面臨的一大難題,除10%的患者可通過手術進行治療外,大部分患者隻能依靠佩戴助聽器來提高聽力,而重度聾和全聾患者即使使用助聽器也無濟於事。全聾患者中,90%的病變部位在耳蝸。為此,科學家研制出電子耳蝸,植入電子耳蝸的患兒,經過適當的語言訓練,就能學會說話。
  研究表明,聽力損傷的程度和類型決定早期幹預的效果。一個聽力正常的孩子到3歲時能夠掌握600到1000個單詞;如果孩子在出生時就發現有聽力損傷,經康復語言訓練,到3歲時可以掌握300到700個單詞;如果到6個月時才發現有聽力損傷並進行康復訓練,到3歲時能掌握100到400個單詞;如果到2歲時才發現有聽力損傷,即使進行康復訓練,到3歲時也僅能掌握不到100個單詞。因此,對於先天性聽力損傷,關鍵在於早期診斷、早期幹預,使孩子的語音、言語和智力得以正常的發展。為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在新生兒出生後至6歲,每半年進行一次聽力篩查,以杜絕新生兒聽力損傷及遲發性、進行性聽力損傷的發生。
  基於對聽力障礙防治的重要性認識,1999年11月30日,國家殘聯、衛生部、教育部等10個部委聯合發文,把新生兒聽力篩查納入婦幼保健的常規檢查項目。2004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新生兒疾病篩查技術規范》已將新生兒聽力篩查納入其中。2008年4月,洛陽市兒童聽力篩查診斷中心掛牌成立。該中心擁有聲導抗測聽儀、聽性腦幹誘發電位儀、耳聲發射檢查儀等先進的兒童聽力篩查及診斷設備,可開展一系列的新生兒聽力篩查及兒童聽力診斷、醫學診斷工作。采用的耳聲發射及聽性腦幹誘發電位技術具有方便、快捷、準確、無創傷等優點,是目前開展新生兒聽力篩查的最佳選擇。鑒於先天性聽力損失中約有50%為遺傳性,該中心聯合解放軍總醫院兒童聽力診斷中心率先開展基因診斷技術,對進一步提高人口素質具有積極的意義。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馬上註冊 |

Archiver|手機版|SAY討論區

GMT+8, 2024-3-29 17:34 , Processed in 0.608703 second(s), 7 queries .

Powered by go2tutor.comDiscuz! X2

© 2024 Community Networks Limited

回頂部